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郑炫程)“杨法官,我是真心想送锦旗给您,感谢您化解了我们的矛盾!”7月29日下午,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邮亭圩法庭庭长杨乔收到一面通过邮寄送达的锦旗,电话那头案件被告唐某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这是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2021年10月,曾某在衡阳市某法院起诉唐某,追讨 13 万元装修工程款。2022年4月法院判决曾某胜诉,但唐某未还款。2022年5月唐某将名下一套房产过户至丈夫罗某名下,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该房产归罗某所有。此后三年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2025年曾某发现唐某转移房产的行为,其认为唐某与罗某在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分割的约定,严重阻碍了自己债权的实现,于是向零陵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分割约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杨乔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案件背后的来龙去脉,细致梳理双方的核心纠纷。通话中,被告唐某吐露实情:自己已被衡阳市某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她表示愿意偿还部分欠款,但如果房产被拍卖,会对孩子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承办法官也敏锐地察觉到,原告曾某的核心诉求是尽快拿到欠款。即便法院判决撤销唐某与罗某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分割的约定,曾某要想真正拿到欠款,还需经过房产确权、执行拍卖等一系列复杂的司法程序。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状况,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站在双方的立场耐心释法析理,一次又一次主动与双方沟通,积极探寻最优方案。经过不懈努力,促成双方主动前往衡阳市某法院达成执行和解,唐某当场向曾某支付 9.6 万元欠款。曾某也向零陵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纠纷化解成功后,唐某和曾某先后给承办法官打来电话表达感谢,双方对处理结果都十分满意。
本案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零陵法院秉持实质解纷理念,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通过深入了解当事人需求,综合考量双方利益,找准发力点和突破口,实现“一案和解两案结”,不仅高效化解了当前的民事纠纷,还推动了另一起案件的执行和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让司法为民的温度直抵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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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